2003年11月4日,经卫生部、民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保健科技学会正式更名为保健协会。保健协会是由健康产业内具有代表性的大中型企业为核心组成的行业管理机构,是真正由企业自己当家作主维护行业自身权益的组织。保健协会将坚持“服务、服务企业、服务消费者”的宗旨,致力于健康产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在法律规范、产品研发、市场管理、行业自律及标准化建设等各个方面为的健康产业提供的服务,成为代表行业公信力的机构。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多方面的为会员企业服务;自律、协调、监督和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协助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具体业务是:1.开展行业、地区经济发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经主管部门同意和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3.创办刊物,开展咨询;4.组织人才、技术、职业培训;5.经部门同意,参与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6.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7.受委托组织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和推广应用;8.开展国内外有关保健技术的交流与合作;9.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10.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11.经部门授权和委托,参与制订行业规划,对行业内重大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论证;12.受部门委托,参与制定、修订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13.经部门授权参与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的有关工作,参与资质审查;14.承担部门委托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