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关于朱雷任职资格的认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关于朱雷任职资格的批复
根据《金融监管条例》和《关于金融监管部门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审核,朱雷具备任职资格。现批复如下:
一、朱雷符合担任金融监管部门领导人员的条件,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朱雷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局长(副调研员)期间,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存在违反党纪国法行为。
三、朱雷具备担任金融监管部门领导人员的任職经历和相应业务能力,符合任职资格认定标准。
四、朱雷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局长期间,所在单位未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事件,未受到金融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问责处理。
综上所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关于朱雷任职资格的批复为:具备任职资格。
2023-09-13 17:20:12 陆良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尊敬的陆良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了贵行《关于朱雷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陆良兴村银发〔2023〕97号)。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审核,我们批复如下:
一、核准朱雷先生为陆良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二、朱雷先生应在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书面报告。如果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将失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我们要求贵行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未尽事项,请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