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证监局发布关于对鸿博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99号'). 根据查实,福建证监局发现鸿博股份在以下三个方面存在问题: ——对外投资事项列报错误。2021年11月,鸿博股份披露拟出资1.5亿元参与设立河南濮郡金勤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持股29.88%,河南濮郡基金合伙协议约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为合伙企业唯一投资决策机构,投委会由5名委员组成,公司推荐1名。根据公司持股比例及合伙协议约定,公司对河南濮郡基金有重大影响。然而,2022年公司对河南濮郡基金出资8,600万元,公司2022年年报将应列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该投资项目错误列报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导致虚增交易性金融资产8,600万元,虚减长期股权投资8,487.0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01.69万元。公司以上情况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二条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将业务相关违约金错误计入营业收入。2021年9月至12月,鸿博股份子公司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聘范围主要集中在北京、福州、无锡,主要招聘经验要求为1-3年,学历要求为大专的岗位。
公司参与招标6次,招标金额为1.89(万元),公司参与中标289次,中标金额为677718.62(万元),最近项目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1#工业厂房提升改造、智能(IC)卡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鸿博股份向BLUESTONE SOFT,INC.增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