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宁夏红寺堡汇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您好!我们收到了您公司《关于核准郭晓彤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 (红村银字〔2023〕62号)。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郭晓彤宁夏红寺堡汇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郭晓彤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文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该人员出现辞职、解聘、停止担任董事职务以及受到处分等情形时,你行应当在3日内书面报告我分局。 特此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吴忠监管分局 2023年9月20日
宁夏红寺堡汇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9日成立于宁夏引黄灌区的菁华之地,自古享有“塞上江南、鱼米之乡”美誉的吴中,公司办公地址位于红寺堡区文化东街东方世纪城26商业楼,7年来,我公司上下锐意进取,团结奋进,坚持顾客至上,用户第一的基本原则,积极拓展经营思路,使我公司主要经营的获得长足的发展。多年来,公司一以贯之的坚持以服务求发展的原则,已形式良性的企业运营机制。我们愿以诚挚的热情,欢迎海内外客商精诚合作,共创辉煌。欢迎您的留言或来电。
公司参与招标1次,最近项目为:红寺堡汇发村镇银行室内外装饰工程资格预审公告。